“先看病后付費”究竟難在哪兒?
據央視新聞報道,今年,衛生部將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費”制度。央視新聞中心的官方微博“央視新聞”也于昨晚將這一制度的情況以通俗易懂的方式進行了發布,“原來看病是自己先墊付,看完走醫保報銷;現在是醫院墊付,病人看完病只用交自己的那部分,其余由醫保部門支付給醫院。此外,原來住院需要交一大筆押金,現在只用簽署《住院治療費用結算協議書》就可以直接住院了!睋,該制度已在山東的部分醫院進行了試點。 >>>新聞細讀
央視報道話音未落,衛生部官員已出面否認“先看病后付費”將在全國推行,并稱仍然只是局部地區的試點。不難聽出,對于“先看病后付費”的提法,衛生部方面也仍然相當敏感。
盡管官方還顯得諱莫如深,但對于“先看病后交錢”,公眾應該說并不陌生,早幾年前就曾在不少地區的醫院作過試點,不過,此前的“先看病后交錢”,甚至是以“先交押金”的方式來保證看病不能賴賬。而這種靠先交押金來兌現的“先看病后交錢”,本質上其實還是先交錢,不過是換個收錢的名堂罷了。從這個角度來看,連押金也不用交,先由醫院方面墊付,這樣的“先看病后交錢”無疑要更為徹底,也更加名副其實。
事實上,對于醫療機構而言,治病救人其實本是天職所在。不過,有道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在這方面,醫療機構也同樣概莫能外,大到醫療設施、醫療器械的投入、小到各種醫用耗材,無不構成治病救人的必須成本。如此看來,無論先收費還是后收費,其實遲早得收費。然而,假如在治病救人之前,非得先交清各項費用,否則便得吃醫院的閉門羹,無疑是讓醫療機構的治病救人天職打上了折扣,甚至不免讓公眾對醫療機構生發出“拿錢買命”的質疑和不滿來。從這個角度來看,“先看病后交錢”,而且連押金也不必先交,醫療服務不再以收費作為前提,的確有望讓醫療機構治病救人的天職從此名至實歸。
不過,醫療機構固然有“先診療”的義務,但“先診療”卻不能缺少必要的前提與保障,例如,“先診療”的成本由誰支付?如何結算?怎樣兌現?正是這樣的前提所在?梢,要讓“先診療”成為醫療機構自然而然的選擇,顯然不能缺乏必要的財務支撐和制度保證。即以上述“先診療后結算”試點為例,“后交錢”如何落實,其實才是“先診療”能否兌現的關鍵前提。
當然,“先看病后付費”絕不意味著免費午餐,而需要相應信用社會的建構,在國外,拖欠醫院醫療費不僅會被逼到破產,更將連累個人信用。國內的“先看病后付費”試點,當然也需相應的信用機制。例如對就診患者納入信息化管理,對能夠按時結清住院費用的患者,下次就診可給予手續簡化、費用減免等一系列優惠措施;對惡意拖欠住院費用的患者,納入到“黑名單”管理,將不再享受此優惠政策,問題嚴重的,通過法律途徑予以解決。這樣的規則同樣不可或缺。畢竟,假如是因為個人信用問題所導致的對醫療服務的欠款,當然沒有理由下次再任其吃霸王餐。
但是,這樣一套游戲規則,其實仍然存在漏洞。例如,即便是頂多只能吃一次“霸王餐”,但這頓霸王餐最終由誰來埋單,仍然需要明確,假如這頓醫療“霸王餐”由醫院自己承擔費用,甚至從醫護人員的獎金里扣的話,這樣一套“先看病后付費”的規則,其實仍然難以執行。不僅如此,欠費究竟是惡意,還是真的有經濟上的困難,其實也并不容易鑒別,假如因為經濟原因而上了“黑名單”,下次便無緣醫療救助,這是否就可以不算“見死不救”,也同樣值得商榷。
一言以蔽之,“先看病后付費”其實仍需規則細化與完善,否則的話,再美好的設想,也仍然可能流于空想,甚至還會因為制度疏漏而引發更多的醫療倫理悖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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