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申論熱點:十大名樓申遺擱淺
【背景鏈接】
2012年11月,在長沙召開的2012年中國歷史文化名樓市長論壇暨第九屆名樓年會傳出消息,由于各地政府未能達成統一共識,原本計劃聯合申遺的國內十大名樓,“申遺”計劃暫緩進行。
無論申遺能否成功,十大名樓的這一舉動引發了社會廣泛關注和質疑。
【標準表述】
申遺并不是件壞事,被列為世界遺產,無論是自然的還是文化的,都是中國之于世界與子孫后代的貢獻。同樣,“十大歷史文化名樓”申遺,不管是否列入議事日程,也不管這些建筑是否為歷史的原件,他們都是文化的重要構成部分,都可以走向世界,讓人類共享。
[存在的問題]
我國自1985年加入《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以來,申遺作為一項文化保護工程,在有的地方逐步演變成了旅游開發的包裝工程,申遺變成了功利的“興奮劑”。
一方面,以旅游為目的申遺,資源的過度開發與利用以及申遺前后“兩重天”的境遇,讓文化成為過度消費的易耗品。在現代修建的十大名樓大張旗鼓要求申遺保護的同時,各地陸續傳來一大批歷史古建筑被野蠻拆除的消息。例如在參與此次申遺的長沙市,三年前才被市政府列為不可移動文物的游擊坪4號公館、古井聚福井、交通銀行舊址等5處歷史遺跡,已經或即將從這個歷史文化名城消失。一邊是不遺余力,聲勢浩大的申遺,而一邊卻是真正的文物不斷消失。
另一方面,申遺投入與產出的簡單“換算”,申遺成功后,門票價格迅速上漲,早已成為一個顛撲不破的規則。既將申遺的成本轉嫁給了納稅人,又讓申遺的成果變成了地方兜售牟利的道具。既定的因循路線,使得申遺很容易變成地方謀求旅游升級的一場游戲。
此外,相對于申遺的巨大開支,申遺之后保護費用稀缺已成為普遍現象。文化遺產項目本身在成功申遺之后,便成為當地旅游業的“搖錢樹”,申遺的意義由此也變成提高了對GDP的貢獻率,而最應該做的保護工作卻被拋諸腦后。大部分人反對的不是名樓申遺,而是反對利用申遺來謀求利益,浪費社會公共資源。
[措施]
專家認為:申遺固然重要,但是未必只有成為世界文化遺產才能彰顯出文物的價值,文物重在其匯聚了人類的勞動和智慧,而并非在于被貼在上面的“標簽”。十大名樓在申遺之前不妨重溫一遍世界文化遺產最本質的意義和申遺的最初目的。
當然,文化保護與文化利用并不相矛盾,加強文化遺產保護,不僅要從體制機制上加以保障,更要從發展方式上予以根治,要像維護生態環境一樣,維護好文化遺產。
首先,從申遺的申報程序上,保證文化保護的純粹性;申遺的意義原本在于保護遺產原生性,保存優秀文化的古樸風貌,豐富人們的精神生活,這是對歷史的一種尊重和對古人哀思,而不應該淪為現代化建設的犧牲品。我們應該擺正姿態,讓申遺的意義得以傳承。
其次,從旅游產業發展的模式上,打破“門票經濟”的怪圈,讓文化遺產成為旅游的一個環節而非全部。文化遺產能夠為旅游經濟帶來發展契機,原是由于其自身具有的歷史性和不可替代性產生的魅力所致,我們要發展旅游經濟,也要保護它們,但不能過度商業化透支對他們的利用。
再次,完善文化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遏制地方重利用、輕保護的政績沖動。我們要摒棄浮躁功利的行事作風,改變地方政府唯GDP的狹隘政績觀,從長計議加大對文化文物的保護力度。申遺固然重要,但避免一些歷史文物遭遇拆除和破壞才是文物保護工作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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