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云南省政法干警考試資格復審安排
2011年云南省政法干警考試資格復審安排
一、時間:2011年11月10日9:00 –17:00。
二、地點:云南省警官學院警體館(昆明市教場北路249號)。
三、審核單位:由各招考單位的省級主管部門對報考本單位考生開展資格復審。
四、考生須提供的材料: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請對照招考公告及其所附的《招錄指南》的要求提供相關材料,并從報名網站打印兩張筆試準考證帶至資格復審的現場。
五、審核原則:資格復審是對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的一致性進行審核,若所持證明與招考要求不符,資格復審不合格。
六、審核確認: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審核單位須在其提交的《筆試準考證》上蓋章。《筆試準考證》蓋章后一式兩份,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審核單位。
七、遞補:因放棄面試和未通過資格復審而出現的面試缺額數,將按筆試總成績依次遞補一次后續人員進入面試。遞補人員在面試當天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面試現場進行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于11月14日在云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ynhrss.gov.cn)及省公務員局網站予以公布。遞補人員在面試當天進行資格復審。
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 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
云南省教育廳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公務員局
201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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