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中國出租車運營國標化
【背景】
10月14日是"世界標準日",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日前正式批準發布了35項國家標準。其中,最新修訂的《出租車運營服務規范》,為出租車司機制定了26條服務用語,以及多條服務要求,表示中國出租車運營國標化。據悉,乘客上車前,出租車司機不得有詢問乘客目的地等挑客行為,不得中途甩客。
【標準表述】
[綜合分析]
縱覽整個國標,它幾乎能代表我們對于出租車行業的全部美好想象--沒有異味,這是硬件上的標準;司機說文明用語,這是軟件上的要求。然而,標準雖好,如果不能確保監管的跟進以及行業內生動力的激活,恐怕也只是中看不中用。由于嚴格的總量控制和"份子錢"運營機制,出租車行業形成了事實上的壟斷局面,這使得外部標準的落實,以及行業自發的內生秩序的生成,充滿了太多的不確定性。
出租車國標早已有之。比如,2009年5月1日實施的出租車國標,就規定了出租汽車服務的術語和定義、服務方式、服務規范、服務設施、服務安全、服務評價等規范,而且各地還根據出租車國標制定了"地方版"。但從實際情況來看,出租車國標實施情況并不理想,沒有多少出租車運營服務真正達標。
[措施]
對此,專家建議:
首先,政府要在購買公共服務上有更大作為。應根據人口的增長速度,增加出租車的數量,減緩私家車的增長速度,把更多的道路資源留給出租車,使城區堵車現狀得到改善,緩解"打車難"。
其次,應進一步提高出租車燃油價格補貼標準、減免對出租車的燃油附加費征收,讓政府承擔更多的公共服務成本。政府行業主管部門,應充分發揮監督、協調作用,維護"份兒錢"公正和公平,使出租車輕裝上路。
最后,應加大對出租車挑客等違規行為的監管和查處力度。當遭遇司機挑客時,乘客應齊聲制止,及時投訴,社會應給予譴責。出租車公司也應加強對出租車司機的教育管理和出租車的運行監管,實施動態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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