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麗江市黨群系統考錄公務員面試及后續相關公告
2013年麗江市黨群系統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從優秀村(社區)干部中定向考錄
鄉鎮(街道)公務員面試及后續相關工作公告
根據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和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云南省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和《關于開展從優秀村(社區)干部中定向考錄鄉鎮(街道)公務員的通知》要求,現將2013年黨群系統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從優秀村(社區)干部中定向考錄鄉鎮(街道)公務員面試及后續相關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人員的確定
1、參加麗江市黨群系統公務員面試的考生以網上確認參加資格復審人員為準。
2、參加定向考錄鄉鎮(街道)公務員的考生按每個崗位擬錄用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2的比例,由區縣委組織部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面試人員,并在筆試準考證上加蓋公章,作為面試準考證,不再另行組織資格復審。
(二)時間:2013年7月26日。
8:30—11:30, 15:00—17:30。
(三)地點:中共麗江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
(四)注意事項
1、參加資格復審時考生必須本人持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復審確認表(一式兩份,一份考生持有,一份審核單位留存)、戶口冊或戶籍證明及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的原件,交由工作人員審驗。資格復審確認表及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證明材料須提交原件備存,其他材料提交一套復印件。報考“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崗位的考生須提供2年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報考“近3年內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四個項目’人員”崗位的考生須提供服務期滿等相關證明材料;現在崗的特崗教師、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等人員還需提供聘用單位和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如崗位有戶籍、相關資格證書等要求的,還需提供相應的證件或證明材料。
2、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須嚴格按照《公告》和《云南省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及常見問題解答》規定的條件和內容準備資格復審材料,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資格復審不合格。
3、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由審核單位在《資格復審確認表》上簽字蓋章,一份考生持有作為面試準考證,一份交審核單位留存。
4、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視違紀程度,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資格復審后不足面試比例的崗位,按實際人數開展面試,不再進行遞補。
二、面試
面試工作統一由中共麗江市委組織部組織實施。
(一)時間:2013年7月31日8:30—18:00。
(二)地點:中共麗江市委黨校。
(三)方式: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每輪面試時間為25分鐘。
(四)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3+面試總成績)×50%。面試總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若綜合成績相同,則按面試高者勝出,如面試成績仍然相同,則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高者勝出。
(五)注意事項
1、參加面試的考生須于7月31日上午8:00前到中共麗江市委黨校教學樓前報到,參加麗江市黨群系統公務員面試的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資格復審確認表》(表格上須蓋有資格審核單位印章)的原件參加面試,參加定向考錄鄉鎮(街道)公務員的考生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
2、上午8:10開始組織考生抽簽,抽簽時未到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不得再參加面試。
3、資格復審、面試前,各位考生報名時所登記的聯系電話請保持通訊暢通。若非面試組織單位的原因,考生不能按時參加資格復審和面試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六)考試成績公布
1、考生面試成績現場公布,面試成績的滿分為100分,參加麗江市黨群系統公務員面試的考生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若報考者的面試成績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無論筆試成績如何,均視其綜合成績不合格,不得進入后續的體檢和考察環節。
2、考生綜合成績及崗位排名于面試結束后在麗江市委組織部、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
三、體檢考察
(一)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面試結束后,按每一崗位擬錄用人數1:1比例,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考察和擬錄用人選。
(二)體檢。8月1日,由市委組織部和相關單位對進入體檢人員統一安排體檢。體檢由市人民醫院具體負責。體檢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如考生對首次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到指定醫院復檢一次,并以復檢醫院的結論為最終體檢結果。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費。
(三)考察。面試、體檢結束后,由用人單位和區縣委組織部對確定的擬錄用人選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政治思想、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如遇體檢、考察不合格者,只在初次出現不合格人員階段遞補一次。
四、公示錄用
(一)確定擬錄用人員和公示。參加麗江市黨群系統公務員面試的考生,由市委組織部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綜合考慮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并進行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天。
從優秀村(社區)干部中定向考錄鄉鎮(街道)公務員的考生由各區縣委組織部在擬錄用人員所在鄉鎮(街道)、村(社區)進行公示,公示期間的舉報和反映,由各區縣委組織部受理、調查核實。
(二)錄用。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由區縣委組織部和各用人單位將符合錄用條件的人員報市委組織部辦理錄用手續,并將錄用結果報省委組織部備案。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需實名反映。
五、聯系或咨詢電話: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0888-5189484。
請點擊下載:考生注意事項。
中共麗江市委組織部
201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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