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3年云南省選調生資格復審及面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關于2013年云南省選調生資格復審及面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位考生:
現將2013年云南省選調生資格復審及面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為2013年7月17日9:00—17:00,地點為云南警官學院(昆明市教場北路249號)警體館。
資格復審須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復審確認表(一式二份,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審核單位)。應屆高校畢業生須提供經所在學校蓋章的《云南省2013年選調生報名表(應屆高校畢業生)》;大學生村官須提供經所在鄉鎮(街道)黨(工)委和縣級黨委組織部蓋章的《云南省2013年選調生報名表(大學生村官)》。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不得參與面試。資格復審合格但未按規定參加面試的人員,一律按擾亂考試秩序給予全國范圍內五年禁考公務員的處罰。
二、面試時間和地點
面試時間為2013年7月25日,面試地點為云南警官學院。參加面試的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經審核蓋章的資格復審確認表,于7月25日上午8:00前到云南警官學院警體館集中。證件材料不全或超過規定時間未到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
三、面試方式
面試采取無領導小組討論方式,每場次面試時間為1小時左右。
四、公布面試成績和崗位排名
面試結束后,當天在考點和省公務員局網站公布考生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及崗位排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面試滿分100分,最低控制分數線7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70分的,視為綜合成績不合格,不能參加后續的體檢、考察。
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如綜合成績并列,則先看面試成績,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考察;如面試成績一致,再看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行測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考察。
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3×50%+面試成績×50%
五、紀律要求
面試實行封閉管理,考生在考場內嚴禁攜帶對講機、移動電話、電子記事本、微型電腦等電子設備,考生須將所帶電子設備關閉后交工作人員集中統一管理。
對違反考場紀律的考生,按公務員錄用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咨詢電話:(0871)63991736
資格復審名單(點擊下載查看) 。
2013年7月9日
相關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