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蒙自市選調48名教師公告
2016云南蒙自市選調48名教師公告
根據《蒙自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辦法(試行)》(蒙辦發〔2010〕92號)的規定,經蒙自市人民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市外公開選調部份教師充實我市教師隊伍。
一、選調的對象和條件
(一)選調對象:市外公立學校正式在職在編教師
(二)選調條件:
1.思想端正,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師德良好,忠誠于黨的教育事業,教育教學工作成績突出;
2.專業對口且小學具有國民教育大專及其以上學歷,初中、高中具有國民教育本科及其以上學歷;學校可根據崗位需要具體設定;
3.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
4.具有三年以上任教資歷(2013年9月以前參加工作),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
5.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6月以后出生)。下列幾種情況,年齡可適當放寬(原則上不超過40周歲,即1976年6月以后出生):(1)父母或夫妻一方屬蒙自戶口且在蒙自轄區內居住者;(2)特級教師、縣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急需引進的優秀人才。
二、報名工作
1.報名地點:蒙自市教育局便民服務大廳。
2.報名時間:2016年6月3日8:30至4日17:00止。
3.相關證件:符合報考條件的教師請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父母、夫妻一方戶口在蒙自的,還需帶父母、夫妻的戶口簿及與本人關系的證明材料)、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地點報名。報名時交《蒙自市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一份(自行下載),近期同底免冠5分彩照1張(與報名表所貼相片相同)。
三、考試時間及地點
考試地點:蒙自市第三中學
考試時間:2016年6月9日
四、領取準考證時間及地點
領取時間:2016年6月8日
領取地點:蒙自市教育局人事科
五、選調方式
選調采取筆試、面試、考察的方式進行。原則上每個崗位報名比例須達到1:3方可開考。
筆試:內容為教育教學基本理論及本學科專業知識。筆試分值100分,其中,教育教學基本理論占總分的20%,學科專業知識占總分的80%。每個崗位筆試成績60分以上的前兩名進入面試。
面試:內容為講課,面試分值100分,面試成績80分以上者方可進入考察。
考察:筆試及面試綜合成績第一名者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選調學校自行組織。
六、成績計算
筆試、面試成績分別按40%、60%折算后計入總成績。筆試、面試及總成績在蒙自人才網及蒙自教育網上進行公示。
七、調動
1、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第一名者,經考察及體檢合格,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按正常調動程序辦理調動手續(由選調教師自行辦理)。
2、調入蒙自時須與所服務學校簽署服務協議,五年內不得調離所服務學校。
本簡章由蒙自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蒙自市2016年公開選調教師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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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教育局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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