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云南普洱市環境保護局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第3號)
2016年上半年云南普洱市環境保護局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第3號)
一、 筆試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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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考生對本人成績有異議,請于2016年6月20日上午11:30前(周末除外)向普洱市環境保護局提交書面查分申請。由普洱市環境保護局委托受邀對本次遴選工作進行監督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進行查分,并將查分情況告知。聯系電話:2310762。
二、進入面試及經歷業績評價人員名單
進入面試及經歷業績評價人選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進入面試及經歷業績評價人選如下:
王孝萍、楊正蘭、羅舒文、李曉熙、刀晶晶
三、面試工作安排
(一)時間、地點及方式
時間:2016年6月21日(星期二)09:00-12:00;
地點:普洱市環境保護局四樓會議室
方式:采取問答的方式進行
(二)程序和要求:
1、參加面試的考生請于 6月21日上午8:30憑身份證、準考證準時進入候考室,工作人員核對考生身份、宣讀面試規則和注意事項后,考生抽簽決定面試順序。開考前20分鐘(8:40)仍未到達候考室的考生,則視為自動放棄,按缺考處理。
2、面試時,由工作人員按抽簽順序依次引領考生到考場進行面試,其余考生在候考室等候;面試結束由工作人員引領到休息室等候。面試成績在整場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
四、經歷業績評價工作安排
請進入經歷業績評價的人員按照《普洱市環境保護局2016年上半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第1號)附件《普洱市環境保護局2016年公開遴選公務員經歷業績評價表》中的評價項目,于6月21日面試前,向普洱市環境保護局提供下列材料:
1. “教育經歷”需提供相關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2. “工作經歷”需提供所在單位(或原單位)出具的證明(證明須加蓋證明單位公章并由經辦人簽字)。
3. “近三年公務員年度考核情況”需提供2013、2014、2015三個年度中考核為“優秀”等次的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需由組織或人社部門加蓋公章證明與原件一致);
4. “工作以來獲得表彰情況”,需提供表彰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所在單位公章,證明“情況屬實”,并由經辦人簽字)。
5. “參加工作以來在市級及以上刊物發表公開署名文章”,需提供相關刊物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證明“情況屬實”,并由經辦人簽字)。
注:在公開遴選工作的各個程序或環節中,若發現考生弄虛作假或與遴選職位資格條件不符,普洱市環境保護局將取消遴選資格。
原標題:普洱市環境保護局2016年上半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第3號)
普洱市環境保護局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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