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楚雄州公務員面試成績公告
2016年云南楚雄州公務員面試成績公告
一、根據《云南省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規定: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全省統一劃定為70分,面試總成績未達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參與后續考錄過程。
二、綜合成績計算。根據《云南省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規定:
綜合成績 =(筆試總成績 + 面試總成績)×50%。
公安執法勤務類崗位筆試總成績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滿分分值)×40% +(申論成績×100/申論滿分分值)×30% +(公安執法勤務類崗位專業科目成績×100/公安執法勤務類崗位專業科目滿分分值)×30% + 筆試加分×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滿分分值 + 申論滿分分值 + 公安執法勤務類崗位專業科目滿分分值);
其他崗位筆試總成績 =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 + 申論成績 + 筆試加分)×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滿分分值 + 申論滿分分值);
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如果綜合成績相同,則面試成績高者勝出;若面試成績仍相同,則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高者勝出。
三、請進入體檢人員按照《楚雄州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及后續各項工作公告》的相關要求,按時到指定地點領取《體檢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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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楚雄州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成績公告
中共楚雄州委組織部 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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