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借“王寶強婚變”營銷 有悖公序良俗
本期為各位考生帶來了2017年云南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借“王寶強婚變”營銷 有悖公序良俗。要想申論成績好,關注熱點不可少。公務員考試中,申論是最能拉開考生成績的一門科目,積累對于申論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云南公務員考試網(wǎng)溫馨提示考生閱讀下文,相信能給考生帶來一定的幫助。
仔細研讀下文>>>2017年云南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借“王寶強婚變”營銷 有悖公序良俗
借“王寶強婚變”營銷 有悖公序良俗
【背景銜接】
因扮演“傻根”、“許三多”等角色而走紅的王寶強,于8月14日凌晨在新浪微博上發(fā)布離婚聲明,直指妻子馬蓉與其經(jīng)紀人宋喆發(fā)生婚外不正當兩性關系,宣布與妻子解除婚姻關系,同時解除宋喆的經(jīng)紀人職務。這一消息瞬間引爆社交網(wǎng)絡,許多文章網(wǎng)帖連夜刷屏朋友圈。各種爆料各種隱私被曝光,各種聲音充斥網(wǎng)絡,儼然淪為充滿“惡意”的叢林,甚至更有商家推出“因心疼我寶強哥,今天凡名字里帶‘王’、帶‘寶’、帶‘強’的朋友,消費一律特價,浙江省范圍內(nèi)還特別贈送托運費。”這樣一則廣告。因王寶強離婚事件,類似廣告這兩天在微信朋友圈里頻頻出現(xiàn),賣海鮮的,賣假發(fā)的,賣內(nèi)衣的,賣床墊的,賣避孕套的,賣手機卡的,都在不遺余力地湊熱鬧,甚至騙子都在發(fā)短信說“我是王寶強,借我5000離婚”。這些借“王寶強婚變”的營銷模式,不斷挑戰(zhàn)者社會大眾的道德底線。
【標準表述】
明星婚外情、鬧婚變,向來都是非常吸引公眾眼球的熱門話題。有些人或許以為明星就是被人消費的,明星從公眾的娛樂消費中獲得收益,同時也難以避免淪為被公眾消費的命運。但明星在現(xiàn)實生活中的身份,畢竟有別于影視作品中的角色,其人格權應受到尊重,在網(wǎng)絡發(fā)表離婚聲明、自我表白,以及選擇聲明發(fā)布時機和方式均屬于其個人自由及權利。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評判人和事物的時候,不可缺少同理心,公眾在網(wǎng)絡上“消費”明星的言論,其實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
商家:低成本促銷,甜頭足
商家結合眼下社會熱點事件搞促銷,早已經(jīng)是互聯(lián)網(wǎng)時代商業(yè)營銷的慣用手段。而且,從以往的實踐經(jīng)驗來看,熱點事件營銷確實是不錯的推廣方式,讓不少商家從中獲利,嘗到了甜頭。從短時間來看,商家借勢明星離婚事件搞促銷,不管能否吸引顧客的光顧,增加客流量,提升銷量和營業(yè)額,至少是制造了噱頭,吸引了大眾眼球,推廣了自己的商品,以最低的經(jīng)濟成本發(fā)揮出了最大的廣告宣傳功能。這對于商家來說,就是一種勝利和成功,這也是各地商家紛紛借勢明星離婚事件搞促銷的動力所在。但是,商家這種借勢王寶強離婚事件搞促銷的營銷手段,顯然背離了起碼的社會公序良俗原則,實質(zhì)上是一種嘩眾取寵式的惡俗營銷,并不可取,應當終止。
法律:可能侵犯明星的名譽及隱私。
從法律角度說,在法院判決沒有出臺之前,事件的真相究竟怎樣,我們并不知道,畢竟清官難斷家務事。商家借勢王寶強離婚事件營銷,稍有不慎,可能侵犯明星的名譽及隱私。個人隱私是人類最基本的權利之一,對普通人而言如此,對公眾人物來說同樣不能例外。從這個角度說,商家借“王寶強婚變”搞促銷需要三思后而行,別給自己招惹不必要的麻煩。
商家采取明星離婚事件營銷手段,這本身無可厚非。但前提條件是要遵守起碼的公共道德準則,不能失去了道德底線,違背公序良俗,營銷也得有節(jié)操。商家結合熱點促銷要貼切,不該盲目的借勢“王寶強婚變”營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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