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注意六大點
2017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已經進入到第八天,報名已經進入到中后期,尚未報名的考生需趕緊出手了,若在報名最后兩天報名的,一旦資格審核未通過的,將錯過改報時間,錯失本次報名機會。云南公務員考試網提醒,沒有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在2016年10月24日18:00以前,可以改報其他職位。另外,在報考時,有六大點提醒考生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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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職公務員、參公人員不能報考
按照規定,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同時,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2.留學未工作人員只可報有限制的應屆畢業生崗位
近年國考中,留學回國人員的數量明顯增多,今年公告中明確表示,2015年1月1日至面試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以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職位。
3.畢業兩年未就業可按應屆生對待
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2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4.畢業生基層單位實習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5.招考中被地方錄用為公務員需中止國考
報考人員在參加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地方機關錄用為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人員應如實報告情況,并中止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參考行為,招錄機關不再將其列為面試、體檢或考察人選。
6.未通過審查時可更改志愿
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招錄機關在對報考人員報考信息進行資格審查之前,報考人員可以更改報考職位。沒有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在2016年10月24日18:00以前,可以改報其他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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