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昆明嵩明縣公安局公開招聘文職人員考試綜合成績公示
2016年云南昆明嵩明縣公安局公開招聘文職人員考試綜合成績公示
云南公務員考試網訊:根據《嵩明縣公安局2016年公開招聘文職人員公告》規定,現將考試綜合成績進行公示:
一、 考試綜合成績計算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二、 公示時間
2016年11月1日至11月7日(5個工作日)。考試綜合成績匯總情況見附件。
三、 體能測試、體檢、考察安排
1. 進入體能測試、體檢等后續程序的人員依據考試綜合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數與考試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到低分依次確定。
2. 體能測評科目:縱跳摸高(男女均參加),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標準執行。每名考生體能測試有一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3.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所需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4. 體能測試、體檢結束后,對合格人員依照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的比例進行考察和政審,具體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標準執行。
5. 體能測試、體檢等后續程序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屆時將以電話形式通知考生本人,不再另行發布公告。請進入后續程序人員保持通訊暢通,因個人原因未能參加體能測試、體檢等后續程序者,后果自負。
四、 其他事項
1. 進入后續程序的人員如有自愿放棄的,需于2016年11月7日前向嵩明縣公安局政工室提交本人放棄申請,對應崗位按《嵩明縣公安局2016年公開招聘文職人員公告》有關規定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2. 公示期內如有異議,請向嵩明縣紀委、嵩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
電話:
嵩明縣紀委:0871-67911125、0871-67924684
嵩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1-6791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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