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公務員考試行測技巧:掌握特值法的奧秘
本期為各位考生帶來了2017年云南公務員考試行測技巧:掌握特值法的奧秘。公務員考試行測部分考察的內容多而雜,考生在復習過程中,要學會掌握一定的解題技巧,從而提高解題速度,為取得好成績奠定一個扎實的基礎。云南公務員考試網溫馨提示考生閱讀下文,相信能給考生帶來一定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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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類公職考試中,行測數學是最難的一個專項。數學的難在于很多考生缺乏解題思想,不知道用什么樣的方法可以解題。其實數學題解題思想是有很多的,但最重要、使用的最多的還是特值比例法。今天專家帶領大家一起來了解一下特值法的奧秘。
在很多的數學題目中,某個數據是未知的但它到底是多少并不影響最后的結果。我們稱這個數據具有任意性。特值法指的是將具有任意性的數據設為特值,以利于計算。然而,特值法含義易于理解卻是很多人不敢用的,因為在這題目沒有解決之前,我們很難判定某個量是否具有任意性。所以學習特值法的關鍵在于掌握特值法的應用環境。
首先,如果題干表述或明或暗具有任意性可以使用特值法。比如題干中含有“若干”、“一批”、“動點”等詞語或者題干中沒有、缺乏數字時,一般是有任意性的。舉例:已知a、b滿足+=2,則?明顯此題只有一個數據,缺乏數據,所以可以使用特值法。只需要找出a、b兩個數滿足+=2即可。可以讓a=b=1,結果是。
滿足這種應用環境的往往是缺乏數據的計算類題目或者幾何類題目。然而,滿足這種應用環境的題目是比較少的。其實特值法之所以應用廣泛主要是因為它的第二種使用環境。
其次,當題干中具有A=形式的公式,并且A、B、M三個量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時候是可以使用特值法的。在A=公式中,當一個量是已知的,或者說是固定的,那么剩下兩個量其實是成正比或者成反比,一一對應的。當設出某個量為特值,那么最后一個量自然就固定了。而這兩個量到底是多少并不對已知量造成干擾。所以這時候就可以用特值法。
由于含有A=形式的公式非常多,所以這種應用環境是非常廣泛的。比如在行程、工程、利潤、濃度、買賣等問題中都可以廣泛應用。舉例:已知小明要買A、B兩種糖果,單價分別為4元、6元。小明買A、B兩種糖果的錢數是相同的,求A、B糖果的平均價格。因為這是買賣問題,含有單價=的公式,并且題干只知道單價,所以必然可以用特值法。知道的是單價,所以我們可以設總價格或者數量。我們應該設不變量為特值,這樣有利于計算,所以設總價格。而總價格是分子,將要去除以數量或者單價這些分母,所以最好把分子設為分母的最小公倍數。設A和B的總價格都為12元,A數量是3,B數量是2,一共數量是5,平均單價是4.8元。
由例題可以看出,在A=形式的公式中,若知道其中一個量,就需要把剩下兩個量中的不變量設為特值。若設分子為特值,就設為分母的最小公倍數若設分母為特值,最好設為1或者100,以利于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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