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首都醫科大學招聘非事業編人員公告
2016年首都醫科大學招聘非事業編人員公告已公布,報名截止日期:2016年12月15日。云南公務員考試網現將2016年首都醫科大學招聘非事業編人員公告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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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首都醫科大學招聘非事業編人員公告
首都醫科大學建校于1960年,是北京市重點高等院校。北京黎庶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是學校承擔后勤保障任務的企業平臺,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非事業編制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遵守職業道德,恪守工作紀律;
3、敬業、踏實、有責任感和團隊精神;
4、身心健康;
5、社保繳費清晰,保險材料完備。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崗位:杏林學苑和平里公寓工勤服務崗(1人,男女不限)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北街22號
杏林學苑博誠樓公寓工勤服務崗(1人,女)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右安門外西頭條10號
任職條件:
1、本市正式戶口(本市退休人員也可應聘,年齡不超過57歲,綜合條件優者可適度放寬);
2、有較強的責任感和奉獻精神,作風正派,服務意識強;
3、具有與工作職責相適應的工作能力、文化知識和服務管理技能;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從事過教育、衛生行業,或有行政及黨務相關管理工作經驗者優先;
5、能夠適應公寓24小時輪班制工作特點,保障工作時間。
崗位職責:
1、執行學生公寓各項管理制度及工作要求,做好住宿學生的日常服務保障工作;
2、配合做好公寓學生的日常行為管理和引導;協助與配合做好公寓文化、
公寓學生黨建及學生教育工作;
3、具體落實公寓各項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公寓消防設施設備的日常巡查、
報修和維護;熟悉并熟練掌握和運用公寓突發事件緊急預案,并處理相關事項;
4、負責生活設施的報修和保障工作;協助完成所在公寓衛生監督及檢查、
管理、統計工作;
5、在崗期間,承擔門衛工作,做好值班記錄,并做好學生晚歸等相關登記;
6、聽從公寓樓長的工作安排,具體落實并完成杏林學苑布置的各項工作。
三、招聘辦法
1、報名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報名,應聘者與杏林學苑聯系報名。
2、資格審查
杏林學苑對應聘人員進行篩選與資格審查,在符合任職條件的應聘人員中擇優進行面試。
3、考核與體檢
杏林學苑組織統一考核后將結果上報學校人事處,人事處進行資格復審并組織體檢。
4、審批
人事處綜合考核體檢結果進行審批,其中校聘崗位人員報校長辦公會審批。
5、簽署合同
按學校相關文件要求簽訂聘用合同(退休人員簽訂勞務協議,約定雙方權利責任)、聘任合同(約定崗位任務)。
四、幾點說明
1、教職工身份:學校非事業編制人員是學校教職工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校工作期間具有教職工身份。
2、聘用期限和試用期: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限為一年,其中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的解聘條件為不能勝任崗位。
3、福利待遇:用人單位按照上級和學校的有關規定,為非事業編制人員提供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障待遇,并根據所聘崗位級別兌現相應工資待遇。非事業編制人員實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薪級工資調增一級,同時,學校建立非事業編制人員工資待遇動態增長機制。
4、值班費標準:非事業編制人員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增加的工作時間,享受與事業編制人員一樣的值班補助,其標準為日常工作日的值班每天30元,公休日值班每天50元,法定節假日值班每天60元。不再按社會標準計算加班費。
5、擇優選拔進入事業編制:學校建立非事業編制人員擇優進入事業編制的工作機制,對于非事業編制人員中表現優秀者,如符合有關基本條件,并經考核評議合格,即可轉入學校事業編制。
五、報名方式
1、報名方式:應聘者可通過電子郵件(簡歷以附件形式發送,請注明應聘非事業編),或者電話(需另交紙質簡歷)等形式報名。
聯系人:徐老師
聯系電話:83911753
電子郵箱:xinglin@ccmu.edu.cn
2、報名截止日期:2016年12月15日
首都醫科大學
北京黎庶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2016年12月7
北京黎庶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2016年12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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