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車牌租賃成熱寵不能僅靠法律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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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牌租賃成熱寵不能僅靠法律約束
由于外地牌照車在京出行限制多,一些司機獨辟蹊徑,租個京牌繼續開,由此也催火了本已存在的北京車牌租賃市場。北京晨報記者日前走訪調查發現,在二手車市場,一個京牌一年出租價7000至14000元,而倒騰京牌的“牌販子”月收入可達三四萬元。(12月19日《北京晨報》)
對于那些買車或是用車的群體而言,車牌無疑是“剛需”。在經濟相對繁榮的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一張車牌往往是許多人在城市造夢的絆腳石。為了獲得通往美好生活的牌照,他們或租或借,甚至不惜以身犯險游走在法律邊緣,鉆政策的空子。而北京火爆的車牌租賃市場,說明現有的法律規定,并沒有或者說難以起到良好的約束作用。
早在今年年初,就有媒體調查發現,不少人通過網絡論壇出租售賣北京車輛牌照。通過上網搜索可知,淘寶、58同城等網站平臺上也有出租車牌的業務,年均價格在1萬元左右。記者實地走訪發現,在北京的二手車市場,租賃車牌的現象更是呈現出火爆局面。
與其他“販子經濟”如出一轍,“牌販子”這個中間人扮演著至為關鍵的角色。由于北京普通小客車搖號中簽比例連年降低,加上近兩年網約車的推動,“牌販子”的生意也越來越火。外地司機要想在北京進入網約車行伍,擁有一塊京牌幾乎是“硬杠杠”,不然就會在掙錢的路上遭受諸多坎坷。此外,京牌又是“香餑餑”,指標相對有限。在這種語境里,自然就會催熱“牌販子”揣著所謂的協議合同,伺機牽線搭橋賺取高額中介費的“販子經濟”。另有某些高端4S店也有提供牌照租用服務。先向持有閑余牌照的客戶租用,再轉租倒賣給其他客戶,從中賺取不菲的差價。
如今,正在積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這些“牌販子”或4S店,從閑置的牌照上揩油,其實已經觸碰法律規定,或是游走在有關政策的灰色地帶。雖然“牌販子”出具的合同中約定,車牌轉讓期內,出現任何問題,出讓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但是,車牌出租轉讓合同已經違反《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擾亂了國家對居民身份證和北京市對小客車配置指標調控管理的公共秩序。一切凌駕于法律之上的免責協議,都不受法律保護。亦即是說,如果出現重大事故,警方在找不到司機的情況下,就會找車牌所有人,出讓方也要承擔事故責任。如果出現賠償問題,出讓方也可能需要賠付相應數額。所謂的免責合同,不過是“牌販子”為出讓方的擔憂顧慮而書寫的一份慰藉罷了。
也許是牌照出讓方對相關法律并不清楚,也許是明知違法而心存僥幸,但說到底,還是閑置的車牌可以換取足以讓人冒險的回報。隨著產業鏈條的日趨成熟,法律的震懾作用,儼然已經難于阻擋“三方受益”的租賃市場。一面是京字牌照的供不應求,另一面是車牌租賃的如火如荼,這種現象的背后,既有出讓方對閑置資源的充分利用,也有承租方對寶貴資源的迫切需要,看似合理卻又乖張。
其主要后果,是容易擾亂小客車配置指標調控管理的公共秩序,以及造成交通事故后權責分擔的各種矛盾。很顯然,遏制車牌租賃市場的蔓延,僅靠法律框架的約束是不夠的。否則,也不會有那么多人明知違法而偏偏為之。執法部門對于媒體的報道不能聞之任之,須對二手車市場和4S店展開暗中巡查,為打擊車牌租賃市場樹立反面典型,以實質行動為規范車牌使用搞好宣傳。政策方面也有待修補完善,如何讓那些有需要的人合理取其所需,是一個值得深思的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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