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公務員考試面試熱點:輔警如何走出臨時工之殤
本期為各位考生帶來了2017年云南公務員考試面試熱點:輔警如何走出臨時工之殤。進入了面試環節的你,是否感到很緊張,怕面試官出的題你聽都沒聽說多,怕一不小心說錯話,而錯失了這個機會。那么,你是否每天都有關注社會熱點,你是否懂得一些面試技巧呢?云南公務員考試網專家溫馨提示考生閱讀下文,相信能給考生帶來一定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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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背景】
2016年11月,國辦印發《關于規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明確了“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從管理體制、崗位職責、人員招聘等多方面對輔警人員管理進行規范。輔警履職“出格”不能“臨時工”了事,后果由所在公安機關承擔。
意見的指向性很明顯,即為了解決實踐中輔警的法律地位不明、職責權限不清、職業保障偏低、管理使用不規范等問題,通過法治手段實現輔警的規范化治理,確保輔警依法有效發揮作用。公眾期待,通過意見的規范化管理,能夠讓輔警走出“臨時工”之殤,逐步邁向公正文明的規則之治。
【解析】
輔警的產生最初源于公安執法力量的不足,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這種彌補性的舉措漸漸擴大,以致輔警從數量到質量都出現了一些問題。而實踐中輔警的權責并不清晰,個人素質參差不齊,參與執法情況比較混亂。尤其是一些部門在出現執法危機后,將責任推卸到輔警身上,降低了公眾對輔警的認同度。
很多輔警干著臟、重、累的活,但工作待遇缺乏保障,人身權、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等難以有效落實。有的單位聘用輔警極不規范,選人用人沒有硬標準,工資福利沒保障,有的輔警工資還沒達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生活中輔警參與輔助執法時,更是面臨諸多人身權上的侵害,但卻缺乏相應的救濟機制。
針對這種問題,我們建議如下幾點:
首先,明確輔警的法律地位,實質上就是明晰其職責范圍,進而才能在程序上對其協助相關工作予以界定,規范其行為。
其次,嚴格落實“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監督原則外,還應該進一步明確,其在協助工作中的不當行為是個人行為,還是準公務行為,其相應的后果應由個人承擔,還是由相應的使用者完全承擔。
最后,從法律上明確可以為和不可為的權責界限,并輔之以公開的、可識別的操作性程序規范,才能不斷推動警務輔助隊伍正規化建設、充分發揮其警務輔助作用,在創新社會治理的同時更好地維護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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