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和公務員政務失信將受懲戒 三項重點領域涉及財政
云南公務員考試網訊: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加強政務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加強政務誠信建設作出部署。《意見》明確,將依托“信用中國”網站等依法依規逐步公開各級人民政府和公務員政務失信記錄。規范地方人民政府招商引資行為,不得以政府換屆、相關責任人更替等理由毀約。《意見》指出,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將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合規性審核、集體討論決定等作為重大決策的必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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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同時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存在政務失信記錄的,要根據失信行為對經濟社會發展造成的損失情況和社會影響程度,對具體失信情況書面說明原因并限期加以整改,依規取消相關政府部門參加各類榮譽評選資格,予以公開通報批評,對造成政務失信行為的主要負責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意見》提出,將加強6個重點領域的政務誠信建設,其中包括了政府采購、PPP和地方債等與財政密切相關的三個領域。
政務失信記錄 向社會公眾公開
《意見》要求,要探索構建廣泛有效的政務誠信監督體系。建立政務誠信專項督導機制,實施政務誠信考核評價。建立橫向監督機制,各級人民政府要依法接受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接受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建立社會監督和第三方機構評估機制,實施區域政務誠信大數據監測預警。
《意見》強調,要建立健全政務信用管理體系。加強公務員誠信教育,提高公務員信用意識。建立健全政務失信記錄,將各級人民政府和公務員在履職過程中,因違法違規、失信違約被司法判決、行政處罰、紀律處分、問責處理等信息納入政務失信記錄,通過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進行歸集,并依托“信用中國”網站依法依規向社會公眾公開。健全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機制,在改革試點、項目投資、社會管理等政策領域和績效考核中應用政務誠信評價結果,依規取消存在政務失信記錄相關政府部門參加各類榮譽評選資格并予以公開通報批評。健全信用權益保護和信用修復機制。
不得以政府 換屆等理由毀約
《意見》指出,要加強重點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加強政府采購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建立政府采購方面的政務誠信責任制;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建立項目責任回溯機制;加強招標投標領域政務誠信建設,探索推廣和應用第三方信用報告制度;加強招商引資領域政務誠信建設,認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和簽訂的各類合同、協議,不得以政府換屆、相關責任人更替等理由毀約;加強地方政府債務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建立地方人民政府信用評級制度;加強街道和鄉鎮政務誠信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開展誠信街道和誠信鄉鎮創建活動。
政府重大決策 必經程序“亮相”
在重大決策制定的過程中,一些權力部門存在亂決策、瞎指揮的行為,缺乏深入調研評估,不征求民眾意見;有的朝令夕改,“一拍腦袋”就變了主意。
對此,《意見》指出,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將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合規性審核、集體討論決定等作為重大決策的必經程序。同時明確依法行政、政務公開、勤政高效、守信踐諾和失信懲戒五個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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