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公務員考試申論范文:非遺保護應把傳承主體放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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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展示】
非遺保護應把傳承主體放在首位
隨著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在2003年頒布,非遺保護的熱潮在全球各地出現。總體而言,保護非遺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隨之出現了一些問題,其中就包括對非遺的不尊重,特別是對相關社區、群體主體地位的不尊重。為讓非遺保護工作沿著健康的軌道前進,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政府間委員會在2015年底的第十屆常會上,審議并通過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倫理原則》。這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文獻,其綱領意義和指導作用,將在今后全球的非遺保護工作中日益凸顯。
這個倫理原則正文只有千把字,但內涵并不簡單。它是多國學者和文化管理工作者集體智慧的結晶,它是在充分顧及各方利益的基礎上形成的一個鼓勵性的、涉及道德層面、立法層面和商業利用層面等環節的倫理條款。與那些專業學術團體更注重技術層面和職業操守準則不大相同的是,該倫理原則首先申明它是遵循了2003年《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和現有的保護人權和原住民權利國際標準文書的精神而制定的,這就清晰地交代了這份文獻的思想基礎和道德邊界。正確理解這份文獻,對于我們工作的開展具有重要意義。倫理原則強調要確保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存續力,進而確認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對促進人類和平進程和可持續發展的貢獻,賦予了保護非遺以崇高的使命和任務。再者,倫理原則把社區、群體和個人置于傳承非遺的核心位置。此外,非遺實踐的所有互動應以合作對話協商咨詢為特征,并使相關方事先知情同意,且要確保創造和傳承非遺的人群從中受益。
這些條款都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在保護非遺的大潮中,泥沙俱下、魚龍混雜的情況并不少見,譬如去語境化、過度商業化、傳承人和實踐者權益不能得到很好保障等問題在不少地方也有發現。近年來,我國出臺了一系列措施,確保持有非遺的社區、群體和個人在行使非遺保護、傳承和發展的權利過程中,享有獲得收益的權利,創造性表達的權利以及學習和受教育、受培訓的權利。這表明,政府已將尊重傳承人群的主體地位和權利,作為非遺工作的重要原則。而有效推動保護非遺的工作朝向更健康的方向發展,需要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其中很重要的一環,就是全社會對非遺工作認識的提高。認真學習《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倫理原則》等文獻,更到位地把握其核心精神,將有助于全面提升我們的思想認識水平,有助于在實施保護非遺工作的各個環節中,出臺更符合非遺特質和特性的舉措,制定更科學的保護策略,也就會造成更有利于國家文化建設和民族文化繁榮的良好局面。
《 人民日報 》( 2017年06月08日 1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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