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公務員面試指導:公務員辭職有了“緊箍咒”
本期為各位考生帶來了2018云南公務員面試指導:公務員辭職有了“緊箍咒”。面試是一門藝術更是一門技術,面試的技巧要懂得靈活運用,就能拿到心儀的職位,云南公務員考試網專家溫馨提示考生閱讀下文,相信能給考生帶來一定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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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背景】
近日,中組部、人社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公務員局聯合印發了《關于規范公務員辭去公職后從業行為的意見》。《意見》要求,公務員申請辭去公職時應如實報告從業去向,簽署承諾書,在從業限制期限內主動報告從業變動情況;公務員原所在單位在批準辭去公職前要與本人談話,了解從業意向,提醒嚴格遵守從業限制規定;公務員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公務員辭去公職從業備案和監督檢查制度,對各機關落實辭去公職從業規定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要對經查實的違規從業人員給予相應處罰。
【命題預測】
5月26日,中組部聯合多部門頒布新規,公務員辭職時要如實報告從業去向,給公務員離職帶上“緊箍咒”。對此,談談你的看法?
【思路解析】
對公共政策談看法,測查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作為一名準公職人員,要對公共政策有正確的價值判斷標準,能客觀辯證的進行分析,注意分析角度、廣度和深度,能對其作出正確、準確、明確的判斷。從政府角度看,分析公共政策出臺的原因,并積極的采取措施進行貫徹執行。
【答案】
對于公務員辭職后的從業規范,官方以往也曾發布過類似規定,諸如《黨政領導干部辭職暫行規定》、《公務員法》等多個文件和法律也對此有所規定。此次新規更具體、更規范,也更嚴厲。
從近幾年的一些貪腐案例來看,一些公職人員辭職后,或在原管轄范圍、主管領域內的企業“二次就業”,利用之前權力的影響力搞利益輸送,這一方面影響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另一方面也是變相腐敗。同時,此前關于公務員辭職后從業行為的規范較為零碎,分散在多個法規和文件中,有些規范口徑不統一,有些表述比較模糊,這次新規明確了限制人群、限制時間,較之以往更細化、更具體。
公務員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公務員辭去公職從業備案和監督檢查制度,對各機關落實辭去公職從業規定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要對經查實的違規從業人員和接收企業給予相應處罰,在具體落實中更具可操作性。新規要求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對違規從業現象進行處罰,不僅罰當事人,而且罰接收企業,明確了監督和處罰環節,就讓這些措施有了可以落地執行的抓手。
“天下難事,不難與立法,難于法之必行”,政策本身的落實尤為重要,需要注重從以下幾點著眼。
第一,要準確把握和執行政策,正確對待公務員依法辭去公職行為。支持人才的合理流動,充分尊重和保障辭去公職人員合法就業和創業的權益。避免政策執行過程中“變了味道”。
第二,加強內外監督體系的建設。可以考慮實行公務員離職回避期公示制度,離職者去了哪,從業變動有無報告,未如實報告有無問責,接收企業是哪家,這些都可向社會公示,接受群眾和媒體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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