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保護消費者差評權
本期為各位考生帶來了2018年云南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保護消費者差評權。云南公務員考試中,申論是最能拉開考生成績的一門科目,積累對于申論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云南公務員考試網溫馨提示考生閱讀下文,相信能給考生帶來一定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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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研讀下文>>>2018年云南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保護消費者差評權
保護消費者差評權


【背景鏈接】
近日,伍女士在網上點了個外賣“甜筍炒肉”,收到后發現幾乎全是筍沒有肉片,伍女士給了差評,沒想到商家在伍女士的評論下回復“你是飯桶!”緊接著許多個莫名電話打給了伍女士。伍女士懷疑這是商家的報復行為,僅僅兩天時間她就接到了400多個騷擾電話,有許多客戶也碰到了和她一樣的情況,只要一給差評商家就疑似打騷擾電話報復。面對質疑,商家回應:“拿出證據,不然我要告她誹謗。”目前伍女士已選擇報警。
【標準表述】
[現象分析]
毋庸置疑,差評權是消費者享有的、不容剝奪的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監督的權利。對于質量很差的商品和服務,消費者自然有作出差評的權利。即便是質量合格的商品和“優質”的服務,由于“眾口難調”,不同消費者的體驗和感受也有所不同。哪怕對同一種商品甚至同一個商品,也會有彈有贊,褒貶不一,商家無權要求消費者統一口徑,全部作出好評。凡是消費者基于自身感受和體驗所作出的評價,都應予以尊重,哪怕該評價是過激和負面的,但只要沒有明顯的侮辱、誹謗情節,商家均應保持容忍,這是其基本義務。
但現實中,商家卻選擇性地對待這一監督權,歡迎好評,怒懟差評。有商家利用“呼死你”不斷騷擾差評買家,或將其個人信息泄露給不良網站,或郵寄壽衣、冥幣、糞便達到惡心差評買家的目的。這既是對正常市場秩序的破壞,也是對消費者權益的侵犯。尊重和保護消費者的“差評權”,是保證電商健康發展的需要?梢韵胂,當有一天,消費者的“差評權”遭到無形剝奪,整個評價系統只剩下虛假的好評時,就不僅會影響消費者的購買動力,而且必然影響電商的整體發展。
[參考對策]
在技術方面“設防”,加強對消費者行使差評權的保護。如運用大數據優勢,追溯報復消費者的商家并將其列入黑名單直至踢出網購產業。采取技術手段在商家和消費者之間設置屏障,讓商家看不到消費者真實信息。對評論進行匿名化處理,讓商家不知道誰是真正的差評者。這樣才能讓消費者沒有顧慮地行使差評權,進而讓商品的評價更加真實透明,讓網絡購物環境更加公平有序。
加強法律體系建設。法律應明確保證消費者差評權的法律地位,把差評權通過司法解釋納入到相應的法律體系當中。尤其對于差評權及其行使,目前缺乏明確規定,因此很有必要出臺相應措施加以明確。比如,對于對差評者連續電話騷擾、污辱甚至報復性傷害等侵權行為,可采取阻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對于情節嚴重,造成人身傷害,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應制定職業評價相關規定,發揮專業評價人的作用,進而讓商品的評價更加真實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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