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公務員考試玉溪市職位資格復審及后續事項公告
2018年云南公務員考試玉溪市職位資格復審及后續事項公告已公布,云南公務員考試網現將其公布如下:
玉溪市201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及后續相關事項的公告
各位考生:
為做好2018年度我市公務員考錄工作,根據招考公告的規定,我市將開展資格復審工作,現就體能測評、資格復審等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體能測評
(一)進入體能測評環節人員須具備的條件
1.筆試總成績不低于所報崗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2.筆試總成績的崗位排名在崗位招錄人數6倍比例范圍內。
(二)體能測評注意事項
報考公安部門人民警察崗位的考生在資格復審前要進行體能測評,體測結果作為資格復審的一個必備條件。體能測評由市公安局組織,測評的時間、地點請考生等候市公安局的電話通知。為保證順利完成測評,請考生注意健康飲食、充足睡眠,測評當天著適宜運動的服裝鞋襪、備好適量食物和飲用水。不按規定時間到達測評考場的考生,一律視為自動放棄。
二、資格復審
(一)進入資格復審環節人員須具備的條件
1.筆試總成績不低于所報崗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2.須進行體能測評的考生體能測評結論為合格;
3. 筆試總成績的崗位排名在崗位招錄人數2倍比例范圍(即:面試比例)內。
(二)考生參加資格復審時必須攜帶的材料
1.身份證。請攜帶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2.筆試準考證。一式兩份。可登錄專題信息網,從報名入口登錄報名系統下載打印。
3.畢業證(學位證)。非2018年畢業生需提交畢業證(崗位如有學位要求的,還需提交學位證);2018年畢業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人員屆時在現場簽署承諾,由招錄單位在考察階段進行核實。
4.戶口薄(限生源地崗位)。
其余證明材料,不需要考生專門開具。如考生已經準備可以作為輔助材料的,由考生自行攜帶。
(三)資格復審的安排
1.資格復審由各招錄單位人事主管部門負責,其中:法檢系統崗位分別由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檢察院審核;縣級及以下單位崗位由縣區組織部、人社局審核;公安、審計部門招錄崗位由各縣區人社局審核。
2.資格復審原則上要求考生本人親自到場,如確因特殊原因無法到場的,可以由考生簽署委托書,請他人代為進行資格復審。
3.資格復審時出現因人員放棄或復審不合格而導致未達到面試比例的崗位,按進入該環節人員須具備的條件進行遞補,遞補2批次后仍未達到面試比例的崗位,不再遞補,按實際合格人數開展面試。面試及后續考錄環節不再遞補。
4.首批資格復審工作于2018年6月25日至6月26日進行;6月28日進行第二輪資格復審(第一次遞補)工作;6月30 日進行第三輪資格復審(第二次遞補)工作。請各縣區各部門負責此項工作的人員主動聯系考生告知資格復審事宜。請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到各縣區各部門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逾期視為放棄。
5.各縣區、各部門的資格復審地點、人員及聯系電話。(見附件)
三、后續相關事項
1.在面試、體檢、考察等后續考錄工作中,我們將通過玉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發布相關通知,請各位考生及時查看后續通知要求和時間安排,不要錯過考錄環節。
2.各招錄單位可能會通過考生報名期間預留的電話拔打電話或發短信通知考生相關事宜、注意事項等,請考生注意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如因無法聯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3.如有疑問,請及時聯系公務員考錄主管部門,聯系電話:
中共玉溪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0877-2025606
玉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考錄與考核培訓科:0877-2025590
中共玉溪市委組織部 玉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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