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公務員面試熱點:“醉騎”自行車也是違法!
本期為各位考生帶來了2018年云南公務員面試熱點:“醉騎”自行車也是違法!。進入了面試環節的你,是否感到很緊張,怕面試官出的題你聽都沒聽說多,怕一不小心說錯話,而錯失了這個機會。那么,你是否每天都有關注社會熱點,你是否懂得一些面試技巧呢?云南公務員考試網專家溫馨提示考生閱讀下文,相信能給考生帶來一定的幫助。
仔細研讀下文>>>2018年云南公務員面試熱點:“醉騎”自行車也是違法!
【熱點背景】
近日,濟南交警大隊查處交通違法時,民警正在查處一違法駕駛人,一老人騎著自行車停到民警身邊,對民警說:“你看我這樣行不行、行不行?”民警發現,老人滿身酒氣,說話也不利索,隨即詢問老人是不是喝酒了,并要求老人下車接受調查。此時老人卻拒不接受調查,聲稱要回家去,在路邊吵吵鬧鬧,民警隨即將其依法傳喚到中隊進行處理。經呼氣測試,老人每次呼氣測試值為123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非機動車。最終,民警依法對其處以罰款50元的處罰(3月25日中國新聞網)。
【題目預測】
濟南一位老人酒后騎自行車被交警處以50元的罰款,對此,你怎么看?
【熱點解析】
當老大爺酒后騎行自行車被處罰50元罰款的事件爆紅于網絡,各式各樣的段子因此應運而生的時候,我想我們更應該看到并且擔憂的是目前仍有相當大的一部分人群并不了解酒后騎自行車屬于違法行為。由點及面,這背后反映的是公共安全意識的缺失。該違法事件觸發固然輕微,可相關執法人員卻更應由此反思背后的原因,小事件暴露出大問題,法律意識的提升以及守法的自覺性當成為我們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2條明確規定,不得醉酒駕駛自行車。這條規定并不是新興規定,早在2004年就頒布實施,然而,十多年后,在眾多市民了能夠自覺抵制醉酒駕車,“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口號響徹城市的任意一個大街小巷的今天,卻鮮有人對酒后騎車有多少的禁忌。禁止酒后騎車絕不是一時的異想天開,而是多次多樣的實驗驗證出來的成果。酒后司機反應遲鈍,感官功能大幅下降,駕車極易釀成交通事故,可同樣,騎車也威脅著公共安全和騎行者自身的人身安全。
自行車的安全騎行一方面要求騎行者保持好騎行車輛時的平衡感,另一方面,要求騎行車能夠關注到周圍的車輛,控制好速度方向,保持住一定距離。而酒精的麻痹作用對騎行者的這些要求影響非常大,尤其是老年人,如果飲酒,不僅上述所說的能力將受到影響,同時還很容易誘發心腦血管疾病。為此,交警處罰醉酒騎行的老大爺合情合理合法,除了處罰外,更應該嚴厲嚴肅批評,使老大爺能夠深刻認識法規內容,真正明白交通安全無小事。
老人酒后騎行被處罰走紅于網絡也是一堂非常生動形象的交通安全課,給安全騎車上路賦予了更加深刻的內涵,同時也為交通安全法規的宣傳普及提供了新素材。交通安全的教育不是非得要慘絕人寰的交通事故來現身說法,反而是這種民眾普遍易犯的情節輕微的交通違法案例更具說服力,能夠有效使民眾意識錯誤本身,以此為鑒,約束自身不法行為,共同維護我們的馬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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