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云南公務員考試申論范文:消防轉制亟須“引活”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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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應急管理部消防局數據,我國火災形勢總體呈上升趨勢,2001年至2018年4月末,我國共發生火災近400萬起,其中有近八成火災都是由于公眾消防安全意識缺位造成的。在新時代背景下,消防應急管理需要形成“全民消防”的社會化管理格局,其中,發展消防志愿服務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環。
消防志愿服務是組織或個人自愿、無償從事消防宣傳、協助查改火患等方面的工作。截至目前,全國成立地級市以上消防志愿者行動指導委員會超過600個、志愿服務隊超過5萬個,注冊消防志愿者近千萬人,開展各類志愿服務活動超過百萬次。但必須正視,我國消防志愿服務仍面臨發展瓶頸。
法律法規不到位。我國尚無專門的消防志愿服務立法,盡管消防法有“鼓勵、支持社會力量開展消防公益活動”等粗線條的原則性規定,但各級各地由于缺乏政策參照,沒有進一步制定相關具體措施,致使消防志愿者法律地位以及與服務對象的法律關系不夠明確,對消防公益對象執行的優惠政策不夠清晰等。
激勵保障不健全。我國傳統的評選先進表彰辦法獎勵面比較小,評比方法相對粗放,難以激發消防志愿群體的自信心、自豪感,影響了志愿服務的熱情和積極性。與此同時,部分志愿者缺乏專業的消防知識與技能,造成消防志愿服務效率不高等現象,還存在志愿服務過程中沒有安全保障等問題。
如今,消防工作由新組建的應急管理部管理,我國“消防員職業化”理念與實踐邁上新征程。從公安消防部隊集體轉制,到實現消防職業化這一過渡期,進一步“引活”志愿者這一生力軍,構建“全民消防”的良好格局,事關滿足群眾對公共安全的新需求。
“立法+激勵”,修訂消防法和各地的“消防工作條例”已是當務之急,對消防志愿服務的意義、形式以及法律關系和地位等加以明確,同時繼續加強對消防志愿者個人及組織的表彰和獎勵,例如舉辦“全國最美消防志愿者”等評選活動;“聯動+規范”,有關部門聯合開展常態化消防志愿服務工作,消防協會、志愿服務聯合會等行業協會、團體定期或不定期對消防志愿者開展消防知識和技能培訓,在考評考核合格的基礎上頒發“消防志愿者證”。(作者系中國消防協會科普教育工作委員會委員、全國應急產業聯盟理事、人民日報社人民智庫研究員) 編輯:鄧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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