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2006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通知
關于印發《2006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通知已公布,云南公務員考試網現將其公布如下:
關于印發《2006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廳發〔2006〕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局,副省級市人事局:
為做好2006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中央組織部、人事部、教育部、財政部、農業部、衛生部、國務院扶貧辦、共青團中央共同制定了《2006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現將《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各地人事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貫徹《方案》要求,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切實做好2006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的實施工作。
二OO六年四月十日
2006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意見》(中辦發〔2005〕18號)精神,根據《關于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16號)要求,中央組織部、人事部、教育部、財政部、農業部、衛生部、國務院扶貧辦、共青團中央就聯合組織開展2006年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以下簡稱“三支一扶”),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內容
2006年,全國共招募2萬名高校畢業生,主要安排到鄉鎮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服務期限一般為2-3年。
二、宣傳口號
到農村去,到基層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三、工作部署
(一)人事部聯合教育部、財政部、農業部、衛生部、國務院扶貧辦、共青團中央成立全國“三支一扶”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三支一扶’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成立相應領導小組和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省級‘三支一扶’辦”,請將名單和聯系方式于4月底前上報全國“三支一扶”辦)。
(二)3月底前,全國“三支一扶”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單位召開工作協調會議,就“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相關事宜進行協商。
(三)4月下旬,全國“三支一扶”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全國實施“三支一扶”計劃電視電話會議,省級“三支一扶”辦相關部門參加,明確各級組織實施機構職責,全面部署2006年“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
4月底以前,省級“三支一扶”辦應制定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具體實施方案和政策,經省級政府批準后,進行工作部署,并分階段落實。
四、崗位征集
(一)4月底前,省級“三支一扶”辦要收集、匯總本地鄉鎮一級教育、農業、衛生、扶貧等基層崗位需求信息,計劃安排應側重于艱苦邊遠地區,側重于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等需要重點扶持的地區。并將需求信息按照規定的格式(見附件1)上報全國“三支一扶”辦。
(二)5月15日前,全國“三支一扶”辦根據各省上報的崗位需求情況,匯總下達各地招募畢業生的計劃,同時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面向社會公布招募崗位和數量。
五、宣傳動員
(一)全國“三支一扶”辦宣傳工作
1、制定一份宣傳提綱,設計一個形象標志,提出一個宣傳口號,制作一張招貼海報,下發到各省級“三支一扶”辦,指導宣傳工作。
2、配合《關于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16號)的下發、全國實施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電視電話會議的召開以及招募工作的開展,通過發新聞通稿、答記者問、刊登公益廣告、電視訪談等形式進行廣泛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二)省級“三支一扶”辦宣傳工作
1、根據本地的工作部薯和安排,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各類媒體,發布招募信息,組織多種形式向社會宣傳“三支一扶”計劃,并公布省級“三支一扶”辦地址、報名電話,確保畢業生及時了解相關情況。
2、突出重點,圍繞招募活動,動員高校充分利用廣播臺、校園網、公告欄等途徑在校內廣泛發布招募信息,做好招募組織工作。
六、組織招募
(一)5月底前,省級“三支一扶”辦通過現場、網絡等方式組織本地高校畢業生報名。在專業上以農村基層急需的農業、林業、水利、醫學、師范、經濟類為重點,突出對較高學歷畢業生的招募。
省級“三支一扶”辦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對報考者組織考核或考試,確定參加體檢的高校畢業生名單。
(二)6月15日前,省級“三支一扶”辦按照全國“三支一扶”辦制定的體檢標準,統一指定時間和醫院,對入選畢業生進行體檢。體檢過程中,要切實負起責任,嚴格把關,確保體檢質量(見附件2)。
(三)6月底前,省級“三支一扶”辦對體檢合格的入選畢業生進行嚴格審核,確定人選,同時組織“三支一扶”大學生簽署《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登記表》(見附件3),并將確定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名單上報全國“三支一扶”辦備案。登記表可以從人事部人才市場公共信息網(www.chrm.gov.cn)下載。
七、培訓上崗
(一)7月15日前,各省級“三支一扶”辦要組織“三支一扶”大學生進行上崗前的集中培訓,培訓內容主要是黨和國家有關基層工作特別是農業、農村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本地區基層工作的現狀、擬服務單位和崗位的基本情況、鄉鎮共青團有關工作業務等
(二)7月底前,省級“三支一扶”辦派遣“三支一扶”大學生到服務單位報到。各服務單位做好“三支一扶”大學生的接收工作
八、服務管埋
(一)實施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要堅持“誰用人、誰受益、誰負責”和培養與使用并重的原則。
省級“三支一扶”辦要制定有關管理規定,作為日常管理的依據,明確責任,加強監督,確保“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安全和健康。要建立“三支一扶”大學生信息庫,隨時掌握動態信息,作為發放生活補貼的依據。
縣級人事部門要負責指導、協調服務單位落實“三支一扶”大學生的服務崗位、住宿以及安全、健康、衛生等后勤保障,幫助解決“三支一扶”大學生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并對服務單位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
服務單位主要負責為“三支一扶”大學生安排工作崗位,
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承擔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并根據工作需要積極為其提供業務培訓機會。
(二)“三支一扶”大學生要自覺遵守服務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充分運用掌握的知識和技能為基層群眾服務。由于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服務的,應按規定提出申請,經批準方可離開服務單位。
(三)“三支一扶”大學生戶口應統一由學校派遣到省級“三支一扶”辦指定的有關機構,或根據本人意愿派遣到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應按規定為其辦理落戶手續。服務期滿后,凡落實接收單位的,接收單位所在地區應準予落戶。人事檔案原則上統一轉至服務單位所在地的縣級政府人事部門,黨團組織關系轉至服務單位。
九、評估考核
(一)2007年6月10日前,縣級政府人事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三支一扶”大學生進行年度考核工作,主要針對“三支一扶”大學生的日常工作表現、服務業績等進行考核,考核情況存入本人檔案,并報省級“三支一扶”辦備案。
(二)2007年6月底前,省級“三支一扶”辦對“三支一扶”計劃實施產生的年度總體績效進行評估,并將評估結果上報全國“三支一扶”辦。
(三)2007年7月底前,全國“三支一扶”辦匯總計劃年度評估結果,上報國務院并向有關部委通報。
十、經費保障
在“三支一扶”大學生工作期間,各地要給予一定的生活、交通補貼,統一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住院醫療保險。上述費用及所需工作經費,應由省級“三支一扶”辦根據各自實際情況提出預算方案,由地方財政安排專項經費予以解決。
補貼標準由省級“三支一扶”辦根據實際情況統一規定。其生活補貼標準可比照其他大學畢業生服務基層活動的補貼水平確定,按月發放;其交通補貼標準按“三支一扶”大學生家庭所在地與服務地之間的距離劃分不同的等級確定,按年發放;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住院醫療保險應由省級“三支一扶”辦統一確定保險公司,指定險種和保額,統一與有關部門協調并辦理。為了確保此項經費發放到“三支一扶”大學生手里,建議由省級“三支一扶”辦為“三支一扶”大學生辦理銀行卡,直接發到個人。
十一、組織領導
“三支一扶”計劃的實施要在各地黨委、政府領導下,以地方為主實施。各地人事部門在“三支一扶”計劃領導和工作機構中要發揮牽頭作用,及時向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政府匯報,爭取領導支持。要加強協調,與“三支一 扶”計劃各有關部門明確職責,密切合作,會同教育部門做好高校畢業生的宣傳動員和組織招募工作;積極與財政部門溝通協調,落實地方財政的經費支持,做好“三支一扶”計劃經費預算,加強對經費使用的管理;加強與農業、衛生、扶貧、共青團等部門的合作,推動各部門對本系統用人單位進行指導,協助做好“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要加強調研和指導,制定好各項管理制度和規定,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同時要及時了解計劃實施中的問題和建議,及時反映溝通。對于2006年文件下發前,地方已自行開展的各種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活動,與“三支一扶”工作有關的,可以納入“三支一扶”計劃,牽頭單位可以不變,同時要做好“三支一扶”計劃同這些活動的政策銜接。
為保證“三支一扶”計劃的順利實施,及時解決實施中的有關問題,全國“三支一扶”工作領導小組,將按分工負責協調和監督服務工作,人事部負責制定方案,協調方案實施的組織工作等,教育部負責協調高校招募動員工作,財政部負責協調經費落實工作,教育部、衛生部、農業部、國務院扶貧辦等部門負責指導督促檢查本系統落實“三支一扶”計劃及相關政策的情況,共青團中央負責確定兼任鄉鎮團委副書記人選,落實好相關任職程序。
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聯系方式:
電話:(010)84224331,84214903
傳真:(010)84221931
E-mail∶shichangchu@mop.gov.cn
版權聲明注:本站稿件未經許可不得轉載,轉載請保留出處及原文地址。
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10月19日
點擊分享此信息:
相關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