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首個“惡意差評”團伙被打掉的警示
本期為各位考生帶來了2019年云南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首個“惡意差評”團伙被打掉的警示。要想申論成績好,關注熱點不可少。云南公務員考試中,申論是最能拉開考生成績的一門科目,積累對于申論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云南公務員考試網溫馨提示考生閱讀下文,相信能給考生帶來一定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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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研讀下文>>>2019云南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首個“惡意差評”團伙被打掉的警示
首個“惡意差評”團伙被打掉的警示


11月13日,深圳龍崗警方披露一起通過“惡意差評”對電商平臺網店進行敲詐勒索的網絡黑惡犯罪集團案件。嫌疑人通過“DM聯盟”網站及其他社交平臺招錄“惡意差評師”,對網店敲詐勒索,涉及各電商平臺網店近200家7900余單,涉案金額達500余萬元,遍布全國多個省市。日前35名違法犯罪嫌疑人被抓獲,1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這是全國打掉的首個有組織、有架構的網絡涉黑惡犯罪集團。(11月15日《新京報》)
首先要承認,對賣家所提供的商品、服務給予以好評、中評和差評,這是買家的一種基本權利?陀^公允的差評,代表了消費者的不滿,有助于商家改進不足,誠信經營,用優質產品與服務來贏得消費者信賴;也有助于電商平臺依據這類證據,規范商家的經營行為,乃至對商家予以一定懲罰,凈化平臺的營商環境。從這個角度說,商家要求平臺刪除差評、保留好評,乃至于對差評買家予以電話騷擾、恐嚇威脅、人身攻擊等做法,都是極其錯誤乃至違法的。
當然,保護消費者的差評權,并不意味著消費者行使差評權可以沒有限度。人上一百,形形色色,眾口難調,商家面對數量眾多的消費者,即便商品質量合格,服務也優質,也不可能滿足所有人的喜好。那么,商家要求消費者對他們的評價客觀公允,便是自然而然的事情。而那些唯利是圖的“惡意差評師”及其背后的組織者,以“惡意差評”進行敲詐勒索,從中謀取巨大利益,便是對商家合法權益的侵犯,損害了電商平臺數據評價體系的完整性和真實性,也是對廣大消費者的誤導。
因此,一方面,要打擊那些或明或暗地阻止消費者行使差評權,對差評買家打擊報復等行為——將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電子商務法規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不得刪除消費者對其平臺內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的評價;另一方面,也要打擊同行之間的“惡意差評”,更要打擊“惡意差評師”及其背后的組織者,以“惡意差評”敲詐勒索商家。前者:抵制差評,早就引起了輿論與相關部門的關注,且在探索一些對策;而后者:惡意差評,也應引起足夠的警覺與治理。
而深圳警方打掉借惡意差評勒索網店的35人團伙,則可警示那些職業差評師及廣大網購消費者,在網絡交易活動中要遵守行為邊界,行使評價權一定要三思而后行,作出公平公正的誠實評價。若向評價系統注入惡意差評,極可能得不償失,既遭刑事制裁,又被民事追責。
有人或許要說,“惡意差評”與非“惡意差評”還真不好區別認定。確實,賣家抵制差評的證據好掌握、好認定,買家“惡意差評”則不好認定,除非有證據證明買家采用了漫罵、侮辱、人身攻擊的語言對商家作出評價,故意借機誹謗抵毀、敲詐勒索財物,才有侵權成立的可能。這就需要商家及時判斷消費者的評價是否客觀公允,及時收集證據,及時向電商平臺反饋,情況嚴重時還可報警處理,也可選擇“法庭上見”。遇到“惡意差評”要挾不妥協,才是對自己負責,對消費者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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