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省公務員考試體檢與考察
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崗位排名和崗位招錄人數, 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及考察工作由招錄單位組織實施。
(一)體檢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 號)、《體檢操作手冊》和
《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
〈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 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 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 號)等規定執行。體檢須開展吸毒人員的排查檢查,吸毒人員一經確認,不予錄用。
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 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考察
用人單位派出考察組,按照好干部標準,根據擬錄用崗位要求開展錄用考察工作。突出政
治標準,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表現和政治傾向,對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決”。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審核, 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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