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云南省考面試熱點:依法打擊“校鬧”
本期為各位考生帶來了2020年云南省考面試熱點:依法打擊“校鬧”。面試是公務員考試的必要環節之一,在面試中取得優異成績同樣重要,下面提供公務員面試熱點并附有熱點解讀,供考生參考。云南公務員考試網溫馨提示考生閱讀下文,相信能給考生帶來一定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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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研讀下文>>>2020年云南省考面試熱點:依法打擊“校鬧”
【熱點背景】
近日,教育部發布消息:教育部、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印發《關于完善安全事故處理機制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意見》提到,依法懲處“校鬧”人員,嚴厲打擊故意傷害他人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跟蹤、糾纏學校相關負責人,侮辱、恐嚇教職工、學生等八種“校鬧”的犯罪行為。
【模擬試題】
近日,教育部等多個部門聯合出臺了《關于完善安全事故處理機制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意見》,其中提到,依法懲處“校鬧”人員,嚴厲打擊故意傷害他人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跟蹤、糾纏學校相關負責人,侮辱、恐嚇教職工、學生等八種“校鬧”的犯罪行為。對此,你怎么看?
【解析】
一、表明態度。打擊“校鬧”,通過依法治理的手段還校園一片寧靜,是形成良好教育生態的應有之義,該規定的出臺是一種進步,值得肯定。
二、分析政策出臺背景。近年來,校園安全事故頻發,由此引發的“校鬧”時有發生,不少人把鬧當成了是獲取更大利益、與學校討價還價的方式,不僅嚴重侵害了校方和老師的合法權益,還破壞了校園應有的寧靜氛圍,挑戰道德法律底線。而對于校鬧,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處理辦法和規定,個別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門不能做到依法依規解決問題,往往選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處理態度,息事寧人甚至“花錢買平安”,助長了不良風氣的蔓延,長此以往,讓學校和老師承擔了更大的壓力,導致不能正常開展教學工作,甚至不敢正常批評教育學生。
三、分析目的意義。1.彌補法律空白。以往對于“校鬧”并無嚴格的法律規定該如何處理,2002年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對學校、學生之間責任進行了劃分,但是對“校鬧”行為缺乏足夠的約束力和強制性,導致校方和有關部門畏首畏尾,此次新規的出臺,彌補了在管理體制的缺陷,完善了相應法律,能真正讓有關部門做到有法可依。2.新規明確規定了需要嚴厲處理的多種“校鬧”的犯罪行為及處理機制,能起到更強的威懾力,讓個別家長再“鬧”要三思而后行,可以效減少”校鬧“行為的發生。3.新規的出臺,能夠切實地保障學校的合法權益,讓學校的教育管理更加走向正軌和規范,從而斬斷伸向學校的“校鬧”大大小小的黑手,讓學校的教育環境更加風清氣正。4.有利于老師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教學工作中來,不斷提高教學質量,使學生能夠健康快樂成長。
四、分析存在的問題。1.“校鬧”手段多種多樣,新規相關處理細則仍有待根據實際情況不斷優化2.校方很多時候會由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選擇息事寧人,可能會導致新規落實難度大。
五、提出建議。1.加大宣傳。教育行政部門等充分利用媒體官方賬號等加大對新規的宣傳力度,提升社會各界對新規的知曉度,同時學校也可以通過組織家長會的方式,讓家長學習相關規定,提高家長法律素養。2.根據新規的執行落實情況,不斷豐富新規的內涵,完善法規,杜絕“校鬧”發生。3.嚴格執法。對與參與“校鬧”的人員,校方及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新規進行處理,形成制度威懾。4.加強對老師的師德師風教育培訓,保證教育方式的合理有效,讓相關人員想鬧而無法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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