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的管轄
【導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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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職類考試中,行政法一直是常考的部門法。今天我們就來學習一下行政訴訟的一個重要知識點——行政訴訟的管轄,對于行政訴訟的管轄,大家要理解兩個部分:第一,級別管轄,也就是說這個行政案件由哪個級別的法院管轄;第二,地域管轄,這個案件去哪個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轄。
一、級別管轄
1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行政案件;
2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行政案件:
(一)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案件;(二)海關處理的案件;
(三)本轄區內重大、復雜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規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3高級人民法院管轄本轄區內重大、復雜的第一審行政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轄全國范圍內重大、復雜的第一審行政案件。
二、地域管轄
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經復議的案件,也可以由復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訴訟,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4、因不動產提起的行政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案件,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
移送管轄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應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認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規定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應當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不得再自行移送。
四、指定管轄
1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轄權的,由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人民法院對管轄權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報它們的共同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2上級人民法院有權審理下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行政案件。 下級人民法院對其管轄的第一審行政案件,認為需要由上級人民法院審理或者指定管轄的,可以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決定。
例題分析:
甲市的人張某,去乙市進行跨國貿易,因涉嫌走私,被乙市海關處以罰款,張某不服,欲提起行政訴訟,應由哪個人民法院管轄?張某所在的基層法院 B、甲市中級法院C、乙市海關所在的基層法院 D、乙市中院
【答案】D。解析:由題干可知,被告為海關,級別上應該由中院管轄,故A和C選項錯誤;地域管轄上,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因此本題管轄法院為乙市中院。故本題的正確答案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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