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保山市市直醫療衛生單位到高等院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22人
2020年保山市市直醫療衛生單位到高等院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已發布,報名時間和地點:2020年12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16:00昆明醫科大學呈貢校區西苑運動場(2021年應屆畢業生報名地點)和昆明醫科大學國際交流中心賓館大堂(符合報名條件的往屆畢業生報名地點)現場報名。云南公務員考試網現將其發布如下:
2020年保山市市直醫療衛生單位到高等院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中共保山市委組織部 中共保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事業單位到校園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的通知》(保人社聯〔2020〕18號)和《云南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于舉辦云南省2021屆醫藥類高校畢業生招聘會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際,經保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決定公開招聘22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符合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招生計劃2019年以來畢業生,年齡計算截止報名當天。
(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不受畢業年限限制。
三、招聘崗位

備注:一本指應聘人員高考當年錄取專業屬于第一批次。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或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2021年應屆畢業生畢業證、學位證、執業醫師資格、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考試成績可到資格復審時提供);
(四)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受到禁考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均不得參加應聘。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2020年12月15日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保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保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頁、保山新聞網、“保山衛健”微信公眾號和有關院校校內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2020年12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16:00昆明醫科大學呈貢校區西苑運動場(2021年應屆畢業生報名地點)和昆明醫科大學國際交流中心賓館大堂(符合報名條件的往屆畢業生報名地點)現場報名。報名者須攜帶身份證、畢業證和學位證(2021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及《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三)資格審查:由保山市衛生健康委和用人單位負責。
(四)確定面試人員:根據報名情況,經招聘領導小組查閱個人信息及面談,按崗位招聘人數1:2的比例擇優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比例的經招聘領導小組批準,按實際報名人數進行面試。面試人員名單由用人單位提出初步人選,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招聘小組審定。
(五)面試時間和地點:屆時另行通知。無法聯系或未按要求按時到場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六)面試:面試在監督人員的監督下,結合衛生行業特點,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同一崗位使用同一套題,實行量化打分,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75分及以上為合格。5位面試考官的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計算剩下3位面試考官的平均分。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參與后續的招聘環節。面試結束當場宣布成績,同一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相同,則加試一題。
(七)確定簽約對象:面試成績大于75分及以上者,得分最高的為簽約對象。由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保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和用人單位與被簽約對象現場簽訂招聘協議書,簽約人員交近期彩色免冠同版大一寸照片4張。
(八)資格復審:由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九)體檢:由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通過資格復審的簽約對象確定為體檢對象。將組織體檢對象在縣級以上具有體檢資質的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除衛生部核準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職業外,不得要求進行乙肝項目檢測。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申請復檢,并到指定醫院復檢一次,復檢結果為最終結果。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考察:由市直各醫療衛生單位負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主要對考察對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擬招聘人員名單將通過保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招聘崗位情況及擬聘人員基本情況、面試成績、考察、體檢結果。
(十二)聘用:公示無異議的,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后待遇按國家關于事業單位新招聘人員的有關政策和用人單位相關規定執行。屬于《保山市引進人才辦法(試行)》和《保山市引進人才辦法實施細則(試行)》規定的引進人才,在正式聘用后,經市人才辦審核同意可享受《保山市引進人才辦法(試行)》中規定的工作補貼、住房保障等待遇。
六、人員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經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按照面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一次:
(一)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四)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五)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紀律和要求
(一)對違反紀律和弄虛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資格。
(二)堅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員與應試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實行回避。
(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員應認真履行好職責,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八、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招聘期間,所有人員需按昆明醫科大學和昆明醫科大學國際交流中心賓館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個人防護,全程佩戴口罩。
保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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