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云南保山市公安局隆陽分局巡特警大隊招錄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2021云南保山市公安局隆陽分局巡特警大隊招錄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為進一步加強隆陽公安特警專業隊伍建設,經報請保山市公安局隆陽分局同意,現擬向社會公開招聘27名巡特警大隊警務輔助人員。警務輔助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國家公務員身份,不納入編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經綜合考核后,確定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與隆陽公安分局委托的勞務派遣公司(保山智合人力資源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按規定程序訂立勞動合同,并派遣到隆陽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隊工作。現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考崗位及招聘人數
此次共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7人,僅限男性,錄用后交由隆陽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隊統一分配。
二、工資保障與福利待遇
招聘為警務輔助人員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1個月。所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實行分類工資制度,具體標準如下:
(一)正式錄用警務輔助人員薪金待遇4300元(含七險一金)。
(二)正式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每年進行一次綜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每年增加級別工資50元。
(三)表現優異擔任輔警班干部職務的30名輔警,每人每月增加職務工資1000元。
(四)表現優異擔任輔警副大隊長職務的,每人每月發放職務工資1600元,擔任輔警大隊長職務的,每人每月發放職務工資1800元。
(五)績效考核:根據《保山市公安局隆陽分局中心城區巡邏防控機制(試行)》相關規定,對巡特警大隊所有警務輔助人員進行獎勵補助,每月500元左右,根據工作業績多干多得。
(六)休假:無特殊勤務每月正常輪休9天,根據工作年限每年帶薪休假5-10天。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
3.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4.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5.年齡范圍: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1年03月01日-2003年03月01日);
6.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7.身體健康,五官、體型端正,無殘疾,無色盲、色弱,無紋身,無明顯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8.退伍軍人,公安政法院校畢業生,體育專業畢業生,具有較強寫作能力、計算機、爆破、射擊、拳擊散打等專長者,可適當放寬招錄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有犯罪記錄或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含疑似吸毒人員);
3.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曾因違反警務輔助人員有關管理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或被紀委督察通報、處理過的;
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6.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7.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8.具有嚴重身體或精神疾病,患有癲癇等間接性疾病,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9.現役軍人和在讀全日制高校學生;
10.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及面試:
長期招聘。
現場報名面試時間:每天(含周末)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現場報名地點:保山市公安局隆陽分局巡特警大隊(新雨社區派出所門衛室)。
(二)報名材料
1.現場報名由本人攜帶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2份);
(2)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復印到同一張;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近期小一寸證件白色底版照片3張、二寸白色底版照片2張;
(5)退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招聘資格條件中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提供個人征信報告明細;
(8)現場填寫《隆陽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隊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
(三)資格審查
保山市公安局隆陽分局巡特警大隊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領導小組工作人員對報名人員的身份、年齡、學歷、身高、視力等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招聘條件者,準予進行后續程序。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取消其招聘資格。
五、考試
(一)體檢
報名后符合招聘條件的進入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地點:保山市第二人民醫院體檢中心。
(二)政審
體檢合格者,列入考察政審對象。考察工作由保山市公安局隆陽分局巡特警大隊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情況。
(三)警務實戰技能培訓考試
按照體能測試和面試總成績,按1:2的比例(未達到比例則全部人員進入)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警務實戰技能培訓強化班人員名單,進行封閉培訓15日,培訓結束后進行體能、技能考試,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錄取。
在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應聘人員的擬聘用資格:
(一)不能擁護黨的領導,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二)組織紀律渙散,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
(三)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四)其它不能聘用的情況。
六、相關規定
(一)整個招聘期間,報名時間、體檢、面試、體能測試、警務實戰技能培訓考試等事項以電話通知或“隆陽警方”官方微信發布時限為準,除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場者即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二)報考者應如實填寫或提供有效證件材料,出現舞弊行為一律取消招聘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三)本公告由隆陽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隊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解釋。
請所有報名人員務必關注“隆陽警方”并注意查看信息,后續所有事項以電話通知和“隆陽警方”官方微信發布為準,不再另作通知。
聯系人:尹警官 18887557661(微信同號);董警官 18887557719(電話)。
保山市公安局隆陽分局
巡特警大隊
2021年4月1日
原標題:保山市公安局隆陽分局巡特警大隊 招錄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7j9elv3tqddd0r-7ycXGNg

點擊分享此信息:
相關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