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公務員考試常識積累:法律部門有哪些?
行測常識判斷考點范圍很廣,一般包括政治、法律、經濟、人文、地理、科技、生活等方面,需要小伙伴們長時間不間斷的積累。今天云南公務員考試網給大家帶來的常識相關考點是“法律部門有哪些?”。
1、法律部門是指根據一定標準和原則所劃定的調整同一類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注:法律規范約等于法條但不等于法條。
2、舉例:刑法法條。
1、法律的調整對象與法律的調整方法是劃分法律部門的兩個主要標準,一般來說,調整對象處于根本和首要地位。
2、舉例:
(1)調整對象:財產關系、人身關系。
(2)調整方法:不平等主體(官與民)、平等主體(民與民)。
1、憲法及憲法相關法。
(1)調整:國家與公民之間的關系。
(2)舉例:憲法+憲法性法律(如監察法、人大組織法、政府組織法)
2、行政法。
(1)調整:國家行政機關和行政管理相對人因行政管理活動產生的關系。(官管民)
(2)舉例: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許可法。
3、民商法(民法+商法)
(1)民法:調整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如民法典)
(2)商法:調整商事主體之間的商事關系(如公司法、合伙企業法)
4、社會法。
(1)關鍵詞:勞動關系,社會保障,社會福利。
(2)舉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
5、經濟法。
(1)國家從整體利益出發對經濟活動進行干預、管理。
(2)舉例: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
6、刑法。
(1)規定犯罪與刑罰
(2)舉例:刑法。
7、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
(1)解決糾紛的程序。
(2)舉例:三大訴訟法。
1、下列選項中,應屬于民法調整對象的是( )。
A、魏某答應薛某在2月14日晚上請她吃飯,但魏某食言了
B、吳某向稅務機關納稅
C、唐某因強奸婦女而被刑事拘留
D、蔣某與葛某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
解析:
本題考查民法。
根據《民法典》第二條規定:"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A項錯誤,魏某答應請薛某吃飯屬于好意施惠行為,不屬于民事行為。
B項錯誤,納稅屬于公民依照法律應盡的義務。
C項錯誤,唐某涉嫌強奸婦女而被刑事拘留,屬于刑法調整對象。
D項正確,蔣某與葛某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形成了民事法律關系,屬于民法調整對象。
故正確答案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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