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文職筆試結束之后還有這些環節和問題需注意!
軍隊文職筆試后不要松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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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之后還有哪些環節!
用人單位對考試入圍人員的基本情況、學歷學位、專業資質、工作經歷、準考證等原件或者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依據報考人員參加面試意向、資格條件審查等情況確定面試人員名單,名單由軍委機關各部門、各大單位政治工作部門匯總審核后,由用人單位或者其上級單位按照規定組織實施面試。面試成績確定后,由用人單位現場告知報考人員面試成績。
體檢在規定的醫療機構進行。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果3日內,向用人單位申請一次復檢。其中,對于可通過服用藥物或者其他治療手段影響檢查結果的項目,承檢醫院不予復查,體檢結論以初檢結論為準。符合規定需要復檢的,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全軍統一考試的公共科目、專業科目和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總成績按百分制折算。其中,公共科目、專業科目、面試成績分別占30%、30%、40%。各科目成績和總成績可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用人單位按照計劃招考人數1:1.2的比例,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預選對象,并及時告知本人是否被確定為預選對象。其中,面試成績低于60分或者體檢不合格的,不得作為預選對象;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試成績、專業科目成績確定排名。
文體用人單位藝術、體育等崗位的預選對象,由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按照上述規定確定。
用人單位組織對預選對象進行政治考核和綜合考察。政治考核主要考察政治面貌、宗教信仰、遵紀守法以及主要社會關系等情況,組織涉外安全審查;綜合考察主要考察現實表現、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
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通過軍隊人才網,提供全軍統一考試成績查詢。考試客觀題和主觀題的閱卷工作均依托國家專門機構進行,采用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合分過程,除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外,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成績復查申請;屬于成績復查范圍的,按報考指南規定程序和時限申請查分;復查期結束后,不再受理考生復查申請。
對政審考察合格的預選對象,用人單位按照總成績排名確定擬錄用對象名單,名單由軍委機關各部門、各大單位政治工作部門統一審核后在本單位軍地門戶網站和軍隊人才網同步對外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對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招考崗位和錄用分數線,同時公布監督受理電話和電子郵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天。
報考人員被確定為預選對象或者擬錄用對象后,本人自愿放棄錄用資格或者經核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從面試和體檢合格的對象中遞補,并按規定進行政審考察和網上公示。
對未納編原社會招聘文職人員和社會聘用人員特別是業務骨干、軍烈屬,以及退役優秀大學生士兵,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公示無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人選,由戰區級單位政治工作部門審批。新錄用人員通過審批后,用人單位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其到崗工作。其中,專業技術崗位的新錄用人員,用人單位應當按規定與其簽訂聘用合同。
對未能按計劃招滿的崗位(博士招考崗位可以增加計劃),用人單位可以逐級申報補錄,由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審批并在軍隊人才網統一發布補錄崗位計劃及公告。除首輪錄用人員和政治考核、綜合考察不合格的外,其他報考人員均可憑全軍統一考試有效成績,報名符合相應條件的補錄崗位(報名博士招考補錄崗位的,不需要全軍統一考試成績)。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按照規定比例和要求,審核確定并下發補錄入圍人員名單。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的程序辦法,遴選確定擬補錄對象和組織公示,并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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