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云南公務員考試常識積累:民事法律行為(二)
民事法律行為是民事主體通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行為。 1、種類。 (1)【重大誤解】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舉例:金佛錯當銅佛買賣。 常考:對標的物的品種、質量、規格產生錯誤認識,合同中寫錯字,標錯價。 (2)【欺詐】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舉例:老和尚騎車圖買賣/廠家虛假宣傳。 (3)【脅迫】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舉例:社會大哥拿刀脅迫我買圖。 (4)【顯失公平】一方利用對方處于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舉例:因為急用錢,100萬的車20萬賣。 2、撤銷權的消滅。 (1)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 (2)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3)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4)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簡單記憶:重大誤解90日;脅迫、欺詐、顯失公平1年;一直不知道最長是5年。 1、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舉例:企業登記文化教育產品,企業超范圍經營足浴服務,違反行政法,但是與顧客之間的合同有效。(行政處罰) 2、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舉例:租女友、代孕、換妻合同、包養協議等。 3、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4、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舉例:陰陽合同。 5、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1.(單選題)甲向首飾店購買鉆石戒指二枚,標簽標明該鉆戒為天然鉆石,買回后即被人告知實為人造鉆石。甲遂多次與首飾店交涉,歷時一年零六個月,未果。現甲欲以欺詐為由訴請法院撤銷該買賣關系,其主張能否得到支持?( ) A.不可以,因已超過行使撤銷權的一年除斥期間 B.可以,因首飾店主觀上存在欺詐故意 C.可以,因未過兩年訴訟時效 D.可以,因雙方系重大誤解訂立合同 解析: 本題考查民法。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三)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甲在受欺詐的情形下,購買了首飾店的鉆石,甲應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受欺詐之日起一年之內行使撤銷權,甲在歷時一年零六個月后,請求法院撤銷該買賣關系,已過撤銷權行使的期間,其主張不能得到支持。 故正確答案為A。 2.(單選題)下列屬于無效民事法律行為的是( )。 A.7歲的小王將父親的高級相機以5000元的價格賣給了二手店 B.小紅的父親將小紅關押在房間內數日,逼迫其答應嫁給了小王 C.小馮趁小朱家中急用錢,說服小朱將家中名畫低價賣給自己 D.小張將500萬元的合同價款打印成了500元,并與對方簽訂了合同 解析: 本題考查的是法律常識,需根據選項具體分析。 A項正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條規定:"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本項中,小王未滿八歲,其出售相機的行為屬于無效民事法律行為。 B項錯誤,《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本項中,小紅是受脅迫嫁給小王的,屬于可撤銷的婚姻,而不屬于無效婚姻。 C項錯誤,《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條規定:"一方利用對方處于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小馮趁小朱家急用錢的危困狀態,訂立顯失公平的合同,屬于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 D項錯誤,重大誤解是指行為人因對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的品種、質量、規格和數量等的錯誤認識,使行為的后果與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較大損失的行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故小張將價格錯誤打印,使行為的后果和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較大損失,屬于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 故正確答案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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